生父將非婚生子瞞天過海報入自家戶口。不料,生父去世,監護人竟變為無血緣關系的原配。生母護子心切,要求認歸。
李某某與蔣乙于1995年相識于阿聯酋并逐漸產生感情,并于2001年4月8日生育非婚生子蔣甲。蔣乙與朱某某系夫妻,并育有一子,全家均定居在阿聯酋。因生育蔣甲時無合法婚姻關系故以蔣乙與朱某某為生父母的名義制作了虛假的出生醫學證明,并瞞著朱某某將被告戶口遷入上海市徐匯區高郵路XXX弄XXX號蔣乙戶下,導致了如今法律上蔣甲與朱某某系母子關系的錯誤局面。而蔣甲實際出生后一直跟隨李某某和蔣乙共同生活。蔣乙因心臟病于2007年3月13日去世,使得朱某某成為了被告唯一監護人,對被告的就學、生活等造成了諸多不便,李某某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確認原、被告之間具有親生母子關系。
法院根據原告提交的《DNA檢驗報告書》顯示原被告之間具有親子關系,據此,本院確認原告李某某與被告蔣甲之間具有親子關系,被告蔣甲與朱某某之間不存在親子關系。
非婚生子女由于產生的由來是非法同居關系等不被法律認可的關系,其雖然受到了與婚生子女同等的對待,但上海離婚律師認為確認親權時,由于人身關系不適用自認,法院確權上必須通過DNA鑒定進行認定。